當人們懂得了時尚與流行的區(qū)別,時尚似乎就已取代了流行的概念變得愈發(fā)寬泛起來。人們之所以贊同時尚,關鍵有二:其一是它的實效性,因為符合時代背景和社會氛圍的"尚"(即所謂流行)是永遠也不會落伍的;其二則在于,它既體現(xiàn)了大文化景象的流行,更體現(xiàn)了自我(個性)的流行。
人們時常被一些籠罩著時尚觀念的物品所"迷惑",繼而迎合某種消費文化的理念。的確,是時尚賦予了商品高昂的附加值,撩撥起人們經久不息的購買熱情,F(xiàn)如今,策劃成了一個既新鮮又時髦的詞兒,仿佛任何事情一經策劃便會收到很好的效果,社會現(xiàn)實也在有意附會這種觀念,于是我們也不禁要問一句,時尚是否也是被策劃出來的。是誰在操縱時尚?
我們可以較為感性地分析出某一種時尚潮流的形成雖源于人們喜新厭舊的生理本性,但理性的一面便是它不可避免地更會受到周遭環(huán)境的影響,因此這就涉及到時尚的大文化背景問題。人類學家泰勒曾指出文化"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習慣等在內的復合體。"林頓則將文化概括為"社會的全部生活方式"。當然,其他的文化人類學者也是見仁見智、各說歧出,但綜其論述,再加以借用華梅先生在《人類服飾文化學》中的論斷,我們可以得到這樣一個結論:一定社會環(huán)境中人的思考方式和行為方式首先要通過創(chuàng)造精神財富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其結構和功能恒常且涵蓋范圍廣泛,因而形成影響面積大的文化氛圍和文化定向。當時尚作為社會性文化物質被置于整體文化氛圍之中時,這種復合體就成為了時尚社會性形成的背景。作為時尚,其綜合性指標是極其豐富的,甚至包含了許多歷史的積淀,穿透力和決定性十分明顯,所以如果僅僅把時尚視為新潮的產物,顯然是片面的。
事實上,時尚在大文化背景下所表現(xiàn)出來的諸多形式雖然是外在的,但不可否認它們已是人腦中大量信息、思維模式、概念以及行為習慣的提取,自然而然地轉換成"內在的屬性"。在此基礎之上,我們就可以進一步理解到,大文化背景一邊決定著時尚社會性效應的取向與水準,一邊也在表現(xiàn)著人們自身的時尚意識和行為,形成時尚社會性的內因。
當時尚進而成為展現(xiàn)個體的舞臺,也就變得色彩繽紛、瞬息萬變起來,這是一種必然。美化自我、美化生活,以自我價值為前提,人們的這種意識是另一誘發(fā)時尚的肥沃土壤。中國近代著名的文學大家王國維在他的《人間詞話》卷上寫道:"須入乎其內,又須入乎其外。"王國維所講雖是藝術欣賞和創(chuàng)作中的一般原則,但我們卻可從中領悟到美化自我意識的某些意蘊。在這一前提下,人們的主觀能動性上升到絕對的高度,而這又絕不是全部。作為一個鮮活的個體往往有著強烈的表現(xiàn)欲與創(chuàng)造欲,不要急于否認你是一個沒有此欲望的人,因為這種能力雖然有高低、優(yōu)劣之分,但我想沒有一個人不希望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表現(xiàn)出自己的某些特色,哪怕是在辦公桌上放上一盆"懶人花卉"(掌類植物)。沒有表現(xiàn)就沒有時尚,時尚創(chuàng)作者可以通過時尚這一通道將自己的主觀意識、心態(tài)、情感、理想,甚至幻想通過物化的形式加以表現(xiàn)。由此個性時尚就成為一個水到渠成的話題。
可以說,操縱時尚的人就是我們自己。無論是所謂的外因(大文化背景),還是內因(個體)說到底都是由我們--人類一手傳承和締造。或許會有人對這種觀念不盡認同,但存在就有其合理性,盡管這是一種看似退而求其次的解釋,不過細細品味,我想它的真實含義應該解釋為寬容與善待。遙想當年那些坐在燭光下的巧婦們一針一線縫制衣服,實用功能雖是第一位的,但那精心配制的色彩、心思縝密的裝飾不也體現(xiàn)出今天所說的時尚的意味嗎。人類正是在樂觀、寬容、善待中體味著時尚的快意,否則,借用校園里發(fā)端的時尚語,生活必將是郁悶的。反過來,還應該提醒我們自己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如果說一件藝術品不被受眾認可,可以歸咎于他不懂藝術,因為這里存在著欣賞者須具備一定的審美素質的問題,而時尚所形成的物化形象,不論是哪個層次,卻都應使受眾產生能夠接受的印象,不然的話,經過精心"炮制"出的時尚又談何生存與成敗呢?舉這個例子無非說出了一個時下十分"暢銷"的觀念,那就是互動。
的確,善待、寬容都是相互的,個體也好,社會也罷,或許這就是時尚得以生生不息的理由。













